首先
一定有隱瞞,而且不只一個。
我要找到的是第一個,不一定是時間上的最早,但是是讓一切不可收拾的往下走的那個隱瞞。也就是,連自己都說服不了的,違反了我自己的戒律(這聽起來有點恐怖時,也可以改稱信念)
所以,我先是背離了我自己,然後當然就背離了你,和你,和你們。
事件一:
「有就說有,沒有就說沒有。但是,如果對方沒有證據,妳不用自己坦承。會對妳不利的,如果沒被問到,也不要說。」律師說。
這道理太簡單,簡直就是法庭上的鐵則,沒有人會為了求敗而上法庭吧。
然而這個點從來沒有成功說服過我。
我還記得那時L的哥哥問我,想要什麼結果。「我希望能有一個公道,」該我負的責任,我負;你們各自的錯,自己拿回去,我的意思是。他乾笑兩聲,意思是:妳怎麼會那麼蠢,「法庭裡頭沒有公道那種東西。」他非常聰明的說。
但那才是我相信的呀。
所以,我去錯了地方。所以,我必得衰亡。我希望我自己輸,我對贏比輸加倍的恐懼。如果我贏了,那豈不是兩倍的對不起你們。
那就是求敗的開始,唯有孤絕才能讓我有一點獲得救贖的安慰。我得受苦,來洗滌我不知如何是好的罪。
而那竟然只是一個繞道而行的隱瞞,一個法庭中的遊戲規則。我從來沒有想過,原來那也可以是個試煉:我還是可以有所選擇,可以更忠於自己,可以在法庭上被打敗,而贏回我自己。
直到現在我才懂,我敗在我的恐懼,我敗在我讓出我的自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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