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聽過一位心理師說,她遇過一個非自願個案,那個個案是一個叛逆的國中少女,每次都不太願意講話,直到有一次她在諮商室裡,看到諮商師在寫個案紀錄時,
她發火了,用力地推倒了諮商師的桌子,驚動了警衛進來;在這個危急存亡的時刻,諮商師告訴警衛讓她處裡,請警衛出去,她用了一句發自內心的話告訴這個個
案:「謝謝妳用這麼大的力氣告訴我,妳非常不喜歡我在妳面前寫妳的紀錄,謝謝妳願意這樣告訴我。」,說完之後,那個少女就哭了。諮商師陪著她把桌子恢復原
狀,從此之後她們的諮商有了重大的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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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了這段文之後, 突然想起一段被遺忘的往事:
就在我也是個叛逆國中少女的時候
父親不定期會幫我請來家教, 每次我都 一邊假裝乖巧溫和的和家教老師上課, 一邊帶著憤怒狠狠的摳我的手指, 或用力的踢桌子 (但不發出聲音......).這樣, 整整兩個小時。
那些老師大概都收到我的憤怒,下次就藉故消失了。然後我就會一直一直的被換下一個家教。直到有一天,是ㄧ個師大剛畢業分發到鄉下來的年輕人,我只大概記得這樣。
上完課,他嘆了一口氣,跟我說:「好啦,妳不要再摳手指頭了,我知道妳不想上,我去跟妳父親說好嗎?」
後來, 我還是繼續不定期會有其他家教。而他當然沒再來過。(作為一個叛逆少女, 是不可能去跟父親說, 我想要讓這個人教)
只是那個憤怒就.......被收走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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